自从2006年九月的某一天我在南京大学小百合上写下我的第一篇blog开始,我就养成了写blog记录生活的习惯。这个习惯貌似是在我到New Orleans的第一天就宣告中断。也不是有心之作,而是突然在感官和视觉收到强烈的刺激之后,那种油然而生的新鲜感早已夺取了我对博客的热情。
1年之后的现在,我又有了记录点点滴滴的冲动。虽然我现在的身份是作为Tulane Freeman Business School的学生代表来介绍该商学院,但是我更希望大家能从我的生活琐碎小细节中去体会MBA,不仅仅是停留在生活层次,更多的是从意识感受层次,从文化层次,在不同的经历中去感受那高深莫测的人生。
2010年7月,当我从联想辞职准备GMAT的时候,我没有想过我会到美国南方的著名旅游城市New Orleans来读书,或者确切的说,我也没打算来。梦想着到New York去追逐Big Dream,幻想着即将在那里上演的丰富多彩的浪漫奇迹,于是这些daydream支撑着我熬过了那2个枯燥无味的准备月。可是后来,迫于经济压力,我在不太情愿之下选择了Tulane,因为它给了我全奖。于是,在内心的挣扎中,在对那些所谓飓风和黑人的恐惧中我到达了New Orleans,更让我无语的是,我从飞机上脚着地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跑到厕所去上吐下泻(囧..),于是更加坚定了我不应该来这里的信念。可是,现在回头,往事如烟,都化作于丝丝微笑之中。
不得不承认,New Orleans真的很美!出机场的那瞬间,我就被这边湛蓝纯净的天空所征服,很纯很干净,像刚出生婴儿的眼睛充满了无辜和清澈。看着那片蓝,我哭了,眼泪无声地留下,大自然的那份原始和单纯总是能拨动我内心最柔弱的感触。Taxi一路开过去,沿途的各式风格的建筑亦是林立栉比相得益彰。后来我去欧洲旅游,见过法国Paris优雅华丽的浮雕式建筑,见过荷兰比利时田园风格的建筑,亦见过Mexico充满浓郁南美狂野张扬的红瓦房,现在想来,New Orleans真不愧是各种文化的交融点,往日的河道运输枢纽使得各式的文化都在这里留下了他们的痕迹。
Tulane在美国南部享誉盛名,很多当地的人只要有条件都会将自己的孩子送往该校。不过因为Tulane是私立学校,所以学费很贵,当地人都调侃,看看那帮本科孩子你就知道他们家的富裕程度了。Freeman Business School算是该校的招牌学院,在Finance界的排名还是很不错的。如果单纯地从学术的角度来讲,我对Freeman的评价无从下手,这里确实有几个相当不错的教授(是相当哦),深受学生爱戴。但是这1年下来,学术对我个人成长的贡献真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。因为是旅游城市,这里的生活很Laidback,大家把享受生活放在第一位,所以都很会玩。我很喜欢这里的地方是,你随处都可以听到Jazz,Live music。如果说Paris是所有艺术人的天堂,那new Orleans 应该算是另外一个隐遁欢乐之谷。教授曾经做过一个调查,凡是到这边来的美国学生,99%的都是想留下来,因为这边的生活质量真的很高。在学校对面,是New Orleans赫赫有名的Audubon Park, 每天每时每刻你都能看到跑步锻炼的人,风雨无阻。
安全问题其实可以说是被人为放大,只要你住在Uptown,居住在学校周围,还是很安全的。上个月有幸在这里经历一次飓风,Issac。说来好玩,我没有撤离,而是选择留下来去亲身体验我这一生中都难得一遇的飓风。站在阳台上,任由狂猛呼啸的风夹杂着凶猛无情的雨粒扑过我的脸颊,留下我艰难呼吸的气息。亲眼看到这能够席卷一切的大自然力量还是被深深震撼,尤其是在一棵粗壮的树枝在我面前瞬间断裂。飓风之后,一切慢慢恢复正常。后来我一直想,很多事情,你经历了,你体会了,然后它就融入了你的经验之中,能够让你去想去更深入了解这个世界,这次飓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
昨天早晨我在Audubon Park散步,思绪也跟着漫步。我一直在想,若干年后,当我再回首在New Orleans和Tulane的这两年生活,我又会做出何种的感慨,又会以怎样评价这段生活在我整个人生中的角色呢。记得曾经看过一篇文章,受益匪浅,文章的标题叫做“生命是个持续而累积的过程”,文章提到,人生不会被某个点所决定,它更多的是一个长度,所以如何去延伸和描绘这个过程才是最重要的。
最后,我想说的是,生活本来就是平淡无奇的,你需要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去体会着那些精彩的小细节。
最后附一句我很喜欢但是毫不相干的Napoleon的名言作为结束,I have done all the calculation, and the fate will take the rest!
So, Good Luck! 各位!希望你们能继续关注我后续的博客文章,这将会是一个系列。
Written By,
冯清博,MBA 2年纪,Tulane Freeman Business School,New Orleans,LA。
写于2012.9.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