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象New Orleans
New Orleans真的很美!完全不辜负其作为美国第一旅游城市的盛名!如果只能用一句话来证明我在新奥尔良生活过的话,我会选择这句。
就像没去过Paris的人无法体会Paris的魔力般,没有来过New Orleans的人没有资格评论它。走马观花的旅游永远没有办法体会那个城市跳跃的生命,与那个文化脉搏的交融才是刻骨铭心体验的开始。我喜欢英文中的一个单词,commitment,全身心地,敞开心怀,毫无保留地融入到那个城市文化中去,于是,你的成长之旅即将拉开帷幕。
New Orleans 就是需要这种水乳交融的城市。
初尝美式文化
让我觉得很好玩的一点是,美国就是个Bar文化,就像中国人都是扎堆混KTV一样。只要有免费啤酒,你就能看到成群成群的美国人聚集。但是在New Orleans, 这边的文化又有着它自身的特殊性。为了将这个弄清楚不至于误导看客,我特意拉了几个美国同学聊天,听听他们的意见和看法。
Tucker,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南方帅哥,对New Orleans的认识比起其他地方来的人明显要深刻很多。说到New Orleans跟其他地方最大的不同,他提到了4个方面,Jazz,建筑,Saints (当地最著名的橄榄球队)和当地人的团结精神。Jazz起源于此地,而且经历若干年的演变,Classic Jazz已经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地融入了很多当代元素形成了特有的独属于New Orleans的味道。这个我是深有体会,随处可听到的live music总是演绎着不同的风格,即使在Tulane的校园,每周五晚上也会固定上演。
关于建筑我已经在上一篇博客中提到,这里就不再赘言。
或许Katrina还是给New Orleans留下了一些好的东西,那就是共同渡过难关的凝聚力。我记得跟当地人聊天,他们提到最多的一个单词就是,connection。不管是Saints也好,支持当地品牌也吧,他们更多强调的是借由某个公众之物将整个new Orleans的居民凝聚起来。每每到有Saints的比赛,我都能在自己的房间听到遥远的某处传来的尖叫声欢呼声和喝彩声。当地人对Saints的喜爱和忠诚是在美国任何其他一个地方都没有的。
明天的记忆
喜欢孙燕姿的这首新歌,明天的记忆。
让明天把今天给记住,不是因为孤独。因为我们追求的专注,不管它起起伏伏。让今天把明天变特殊,未必因为幸福。因为我们努力不服输,尽管失误。
想起当初在做决定到底要不要来Tulane,要不要到美国南方来的时候,确实很纠结。在准备GMAT的最枯燥无味的日子里,对纽约的幻想是那暗淡无色生活板的唯一调色品。但是,迫于经济压力,我还是来了。
福祸相依,塞翁失马。谁能说得准未来?
我喜欢这里的人文熏陶,远胜于其他大都市。每年在French Quarter都有数不清的Festival,免费演唱会也是比比皆是。当地人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要远远高于对单纯物质的追求,这个从那摩肩接踵的音乐会人群中就可以看出来。我总是能看到一些年纪很大的couple手牵手地一起合着音乐摇摆或者跳舞,总是能让我想到中国的一句很美的诗句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我们说好一起到白首,固执着与你的相守,即使以后人天两别,还是可以化作泪伴你流。
记得我有个Finance的professor,每天在上课之前,都会在黑板上写下一句,Thought of Day. 我都很喜欢,皆由此,分享其中之一如下,
What I want is what I’ve not got, and what I need is all around me.
Written By,
冯清博,MBA 2年纪,Tulane Freeman Business School,New Orleans,LA。
写于2012.9.23日